

近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4月13日,经专业机构鉴定,泉州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进境的一批鱼翅干,确认为濒危物种大青鲨鲨鱼翅干,总重9.4公斤。这是泉州口岸今年以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旅客违规携带濒危动物制品案件。
此前,泉州海关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对某进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关通道的旅客所携带的行李过机图像存在明显异常。经人工查验,在其行李箱内发现疑似鲨鱼翅干共4袋,总重9.4公斤。经送专业机构鉴定,该批鱼翅干所属物种均为真鲨科大青鲨属大青鲨。据悉,大青鲨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物种。目前,上述物品已被暂扣,待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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